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本次考试由恒山区法院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诉讼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卷宗材料整理、装订、归档,案件相关信息录入等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1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至2001年7月出生人员);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有速录师证书或者书记员工作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鸡西市户籍;
6.书记员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含每分钟70字);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8:30-2022年7月29日17:00
2.报名形式:扫描二维码填写考试报名表(附后)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358367084@qq.com。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无效报名。
3.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5.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纸质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于学历放宽人员有速录师证书的须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书记员工作经历的携带相关证明,于8月1日8:30-17:00 到恒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恒山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考试分为笔试、业务技能测试、面试。书记员考试由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面试三项构成;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党建、时政以及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重要提示:笔试前3天,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向邮箱358367084@qq.com发送确认邮件,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已看到预通知,确定能够参加笔试”,例:书记员+张三+2127+已看到预通知,确定能够参加笔试。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或确认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已发送确认邮件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将记入恒山区法院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业务技能测试。
(四)业务技能测试
书记员需加试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测试:测试时间5分钟,合格标准为听打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每分钟70字以上(含70字),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