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万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聘用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5名,其中劳务派遣聘用制书记员4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河南万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聘用制书记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4年7月至1992年7月期间出生);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2004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限男性,身高要求170cm(含)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