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书记员(镇街经费类)。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A0301、B0301),通过司法考试的不限制专业,学科和专业代码详见附件1;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8月1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1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至2022年8月17日17:00。
2.报名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表(报名表及报名表范例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登记表中若有填写“个人特长及奖惩情况”,请提供相应材料);
(3)职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3.报名步骤
将上述“报名材料”逐一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PDF或jpg版),再扫描下图二维码上传报名。
(二)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材料缺漏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2.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考试,考试总分100分,项目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项分值占比分别为30%、40%、3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