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开封市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数量及用工方式
开封市检察机关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单位报考。招聘数量如下:
序号 |
单位 |
招聘人数 |
1 |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
3 |
2 |
兰考县人民检察院 |
5 |
3 |
杞县人民检察院 |
2 |
4 |
通许县人民检察院 |
6 |
5 |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 |
9 |
6 |
祥符区人民检察院 |
2 |
7 |
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
5 |
合计 |
32 |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书记员岗位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检察院、法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2022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20: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8月27日20:00。
报名网址: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rsj.kaifeng.gov.cn(注册成功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等待系统审核)。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完成缴费后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技能考试环节的考生,须在技能考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另行缴纳30元技能考试考务费,具体缴费时间请留意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所缴纳考务费不再退回。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22725693。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毕业证;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名日期内的“健康码”和“行程码”电子图片(“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报名);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