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本次招聘职位为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主要职责是承担讯问、询问记录和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2022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3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广东省汕头市户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南澳检察公众号同步转发。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86806576。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2年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中的招聘资格条件,清楚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2022年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一份,须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彩色相片,并由考生亲笔签名。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接受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五)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留意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澳检察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澳检察公众号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