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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书记员招聘考试:民法典人格权相关考点模拟题(二)

2021书记员招聘考试:民法典人格权相关考点模拟题(二)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5-26

1. 《民法典》规定名称权是 所享有的人格权。

A.自然人 B.公司

C.法人、非法人组织 D.以上都享有

2. 张三未经同意,使用AI换脸软件擅自将色情视频中主角换成自己喜欢的明星李四的脸,并上传到论坛与其他粉丝分享,张三的行为侵犯了李四的: 。

A.身体权 B.隐私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3. 依据《民法典》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 保护的有关规定。

A.肖像权 B.隐私权 C.个人信息权 D.姓名权

4. 杭州一女子在小区取快递时被偷拍,为博眼球,偷拍者甲与朋友乙通过分饰“快递小哥”与“女业主”身份,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所拍摄的该女子视频和虚假聊天记录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并导致该女士的工作生活遭受诸多问题,甲乙二人的行为侵犯了该女士的: 。

A.姓名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荣誉权

5. 根据《民法典》规定, 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A.信息传输者 B.信息收集人

C.信息使用者 D.信息处理者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中公解析:《民法典》第1013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C。中公解析:《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题中张三未经李四同意,使用换脸软件,擅自使用李四的肖像进行换脸,侵犯了李四的肖像权,故本题答案为C。

3.【答案】A。中公解析:《民法典》第1023条第2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C。中公解析: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题中偷拍者甲乙二人,无中生有,通过捏造故事并上传到网络的方式,拉低了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严重影响到受害者的工作生活。甲乙的行为属于侵犯受害者的名誉权。所以C选项正确。隐私权是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未涉及到该女士的真实的私人生活等个人隐秘事项,故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所以B选项不选。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AD选项与本题无关,不选。故本题答案为C。

5.【答案】D。中公解析:《民法典》第1038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故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