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与乙签订丝绸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乙交付货物,并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交付货物后,甲未支付货款,乙遂向法院起诉。在本案庭审中,甲主张乙延迟交付,应支付违约金。关于该主张,下列正确的是:
A.甲的主张构成反诉
B.甲的主张构成反驳
C.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D.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2.下列哪些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A.借款的欠条 B.与案件有关的录音资料
C.借款时的微信转账记录 D.被侵权人的伤残鉴定
3.人民法院审理以下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A.选民资格案件
B.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D.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1.【答案】A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反驳是指被告在原告提出主张的基础上列举事实或理由,否定原告提出的理由和事实,拒绝接受原告的诉讼要求,但这种反驳不会提出新的诉讼主张,不会向本诉的原告主张权利。综合题干分析,乙请求支付货款,甲作为被告提出新的诉讼主张,即甲主张乙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因此甲提出的是反诉,而非反驳。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本案应当合并审理,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2.【答案】AB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A项属于书证,B项属于视听资料,C项属于电子数据,D项属于鉴定意见。故本题答案为ABCD。
3.【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规定。特别程序一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故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