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
参考答案
【考点】保证人保证
【答案】B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但两种方式不得并用。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关于保证人的人数,《刑事诉讼法》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和《高检规则》第八十七条第三款都规定了可以提供1~2名保证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而言,由其父母同时担任保证人,可以加强对其监管。B项说法正确,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C项的前半句是正确的。关于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刑诉解释》第七十三条确实规定,如果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司法解释也作了相应修改,删去了这一规定。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并不完全相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但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在取保候审中的职责是有分工的。《六机关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取保候审保证人是否履行了保证义务,由公安机关认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也由公安机关作出。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