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丙公司在汇票上作为保证人并签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则丙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B.甲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无效
C.甲公司可以进行附条件保证
D.丙公司与甲公司对持票人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考点】票据行为
【难度】★★
【答案】D
解析:《票据法》第46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四)保证日期;(五)保证人签章”。《票据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由此可知,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丙公司仍需承担保证责任,A项错误,不当选;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仍然有效,B项错误,不当选。
《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由此可知,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者,保证依然有效,所附条件视为无记载。C项错误,不当选。
《票据法》第五十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由此可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