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单选题)
A.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
B.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
C.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
D.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
参考答案
【考点】宪法的渊源
【难度】★★★
【答案】C
解析:一国宪法事实上或者应该采取何种表现形式,并非简单根据宪法原理而定,而是取决于该国的具体情况,包括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A项正确,不当选。
宪法惯例和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见诸正式的宪法文件,或者说,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它与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一样得到普遍遵循。B项正确,不当选。
宪法性法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成文宪法国家的,二是成文宪法国家的。所谓“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专指第二种,第一种情形中并不存在“实施宪法典”的问题。C项错误,当选。
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因而基于宪法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