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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8.31)

2023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8.31)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多选题)

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参考答案

【考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

【答案】ABC

解析:《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A、B、C三项中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D项中的情形仅导致中南公司市场信誉差,并不当然导致其缺乏清偿能力。A、B、C三项符合题意,当选。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