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3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10.13)

2023书记员招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10.13)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第1~2题:

1.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2.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参考答案

1.【考点】强制医疗程序

【答案】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据此,法院享有启动该程序的权力是毫无疑义的。公安机关没有申请权,只有建议权。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至于是否需要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向法院移送案件,需要检察院审查后确定。如果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按照强制医疗程序申请法院审理案件,则案件即进入强制医疗程序。B、C两项说法正确,当选。A、D两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故本题选BC。

2.【考点】强制医疗程序

【答案】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若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而不是只通知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B项符合题意,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的说法错误,应该是“决定”。C项符合题意,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不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D项不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