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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公示(一)

2019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公示(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见附表。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拟聘用人员报考的各盟市中院反映。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呼和浩特市中院:

包头市中院:

呼伦贝尔市中院:

兴安盟中院:

通辽市中院:

赤峰市中院:

锡林郭勒盟中院:

乌兰察布市中院:

鄂尔多斯市中院:

巴彦淖尔市中院:

乌海市中院:

阿拉善盟中院:

三、其他

所有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存在影响录用情况的,请务于12月27日到所报考单位报到。

附:《2019年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信息见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20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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