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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2019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见附表。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拟聘用人员报考的自治区高院、呼铁中院以及各盟市中院反映。公示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自治区高院:

呼铁中院:

呼和浩特市中院:

包头市中院:

呼伦贝尔市中院:

通辽市中院:

赤峰市中院:

鄂尔多斯市中院:

巴彦淖尔市中院:

乌海市中院:

阿拉善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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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二)

(附件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19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二)

文章来源:

原标题:关于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nmg.gov.cn/art/2020/5/19/art_1733_320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