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告

2021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岗位选报、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8日。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受理电话

1.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0471-6662110

2.包头市检察机关:0472-7905614

3.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0470-8100159

4.兴安盟检察机关:0482-8512011

5.通辽市检察机关:0475-2739532

6.赤峰市检察机关:0476-8221379

7.锡林郭勒盟检察机关:0479-8116076

8.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0474-8327328

9.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0477-8524042

10.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0478-8916701

11.乌海市检察机关:0473-2068889

12.阿拉善盟检察机关:0483-8332646

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3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19316074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