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岗位选报、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受疫情影响,公示按照地区分批次进行。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拟聘用人员报考地区法院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642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0472-5179874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71-33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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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3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xinwenkuaixue/202111311563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