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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须知

2020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须知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须知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8:40前到候考室(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二楼执行指挥中心)集中。若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在监督员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抽签确定自己的面试序号。

3.面试考题:由面试考生推选出1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题。

4.申请回避:考生由引导传唤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入面试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如果发现在场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或考场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对象是考官的,由主考官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对象是主考官的,由面试工作领导组决定是否回避。

应当回避的情形包括: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5.面试语言:考官、考生原则上讲普通话。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有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考官在征得考生同意可以使用方言。

6.计分规则:考官亮分为各项要素分乘以要素权重系数前的分数。面试结束后,由各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独立评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乘以权重,最后将所有测评要素得分相加,得出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2位。面试结束后,由场外工作人员提供考生姓名和编号,计分员按序号核对考生姓名,按规定计算出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7.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识的服装。

(3)不得在候考室、考后休息室大声喧哗,工作人员宣布离场时,方能离开,不得在附近逗留。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自己、父母姓名和单位及其他暗示性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面试时考生不能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和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考场上的任何资料。

(6)考生不准在面试考场内吸烟。

8.其他: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佩戴口罩进入考点。

(2)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应始终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考生应立即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告。

(3)面试合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注意体检前两天清淡饮食、不饮酒、不吃产气多的食物,体检当天清晨不进食、不喝水,尽量保留小便,以便进行相关检查。

来源:政治部

原标题: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8dpXsanTeVkyXvHy2SJ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