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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湘潭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2020年湖南湘潭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面试地点: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6号)办公大楼10楼小会议室。

二、入场时间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4月17日8:00前签到入场完毕,8:00在候考处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30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防疫要求

1.考前准备。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入场要求。面试当天进入考点,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场。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间距。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期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应急情况处理。进入考点后,考生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再参加面试。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继续回到候考室等待参加面试,如面试顺序号已过,则就近安排面试。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市院集中面试考点不准驾车进入,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请乘坐市内公交126路,105路,102路,31路,5路,综保区河东专线,疗养院站下车即到。

面试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731-58514660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3日

原标题:湘潭市检察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tan.jcy.gov.cn/xwzx/202104/t20210414_3202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