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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4号)

2021海南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4号)

海南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海南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按照《海南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招聘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1年8月9日-1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楼707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8-66962263

儋州市人民法院6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23380820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3楼13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28820513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26692608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B604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8-27727577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均是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退还,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自备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开展现场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经多次测量评估,仍超过37.3℃者,不得由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并在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

(二)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说明材料(签名并按手印)。

(三)如考生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联系电话: 0898-23880201

附件1:

附件2: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5日

原标题:海南省法院系统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第4号)

文章来源:http://www.hicourt.gov.cn/preview/article?articleId=199a7192-e625-41f0-b435-ceef8320231a&&colArticleId=ae9a61d0-2443-4e1d-889f-07d6e8f8c5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