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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怒江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和后续工作的公告

2021年云南怒江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和后续工作的公告

怒江中院 | 2021-10-25

根据《怒江州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怒江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已完成,现将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和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技能测试成绩

详见附件1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合成成绩表。

二、民族语言测试

报考招聘语种为傈僳语的岗位,需要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报考所在岗位的报考者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碧江路59号)一楼大厅报到,进行民族语言测试,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基本程序

1.面试当日8:00考生统一从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正门进入一楼诉讼服务大厅报到,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

2.工作人员组织报到,核对考生信息,引导考生至候考室,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宣读面试程序、纪律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3.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至考后休息室等候,待整场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向考务人员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3.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到。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工作人员在报到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及考后休息室内禁止吸烟。

10.考生进入考点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有关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怒江州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执行。

附件:

1.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合成成绩表

2.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4日

原标题:怒江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和后续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ynnj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272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