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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0河北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衡水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方案》,现就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二、地点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

三、有关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材料;(5)报名者手动填写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原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121.28.131.187:8045/web/wenjian/20210331121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