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为确保2020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工作公平、公正,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院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二、 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10日8:30-12:00。
三、 地点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6号)九楼。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若身份证遗失的,其他辅助证明原件均可,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驾照、户口簿等。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
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
4.考生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考生近期1寸、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各2张。
6.考生《个人报名表》1份(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承诺书(见附件2)1份。
9.考生本人资格审查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1份,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五、资格审查递补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集中递补资格审查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14:30-17:00,地点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6号)九楼。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报名手机号码畅通,递补时如连续拨打三次均处于停机、关机、不在服务区或接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并将由后一名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
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本人出具的委托函(委托人必须手写签名)。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参照《2020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自备并佩戴口罩入场,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七、资格审查联系人及电话
1.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蒋连梅 07348850131
2.华新区人民检察院: 肖全凯 13787340471
3.雁峰区人民检察院: 陈美伊 18507346333
4.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曾 莉 13873442263
5.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阳 璨 17873456225
6.蒸湘区人民检察院: 唐玲玲 13873453595
7.南岳区人民检察院: 龙 慧 18397716556
8.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谭 绮 15173431613
9.衡阳县人民检察院: 邬 斌 13762414979
10.衡山县人民检察院:周晓琴 13707477337
11.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刘 佳 18216030262
12.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彭暄暄 15007349210
13.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贺志坚 18374727767
14.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刘 卿 13875609018
3.2020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7日
原标题:2020年衡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yang.jcy.gov.cn/a/tongzhigonggao/20210407/67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