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三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17人(后附名单)获得考试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止。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本院政治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并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治部
地 址:黑龙江省嫩江市九三管理局九三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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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九三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jsnk.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