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工作已经截止,根据招录工作要求,扬州市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组织,现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下午14:00
(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迟到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场)。
地点:扬州市职业大学(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统一从西门进入),报名资格审查在崇文楼一楼,技能资格审查在图书馆一楼。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2.资格复审需查验“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具备考试资格;
4.因疫情防控要求,仅考生方可进入学校,陪同人员不可进入。
三、资格审查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各位考生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教育学历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相关信息纸质材料),持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务必备齐以上材料,进入指定候考室,无有效证件不得入场;
2.各位考生需将所有证明材料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审查测试。
(二)技能资格审查
1.技能资格审查以计算机听打速录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要参加筛选,包括持有各类速录技能证书的考生,对未能参加筛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进行技能资格审查测试;
3.听打稿长10分钟,语速120字/分钟;
4.计算机输入法不限,测试电脑为台式机,安装常用输入法(搜狗拼音、QQ拼音、百度拼音、极点五笔、极品五笔、搜狗五笔、亚伟6.0),不得使用自带键盘。需使用亚伟等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软件及机器;
5.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监考老师要求保存听打笔录,有序离开考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考生携带文字资料、电子词典、通讯设备、查询工具入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2.请各位考生严守考场纪律,不得替考,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请考生看到此通知后,务必在23日下午16:00前发送确认短信(姓名+确认知悉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至各报考法院联系人(见下表)。
附件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3日
原标题:扬州市法院关于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fy.yangzhou.gov.cn/yzszjrmfy/fygg/202104/e517f3c053024a5daf4ef3cb58046b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