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考试公告

2021江苏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考试公告

海门市人民法院 | 2021-04-29

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精神,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查内容及时间

1、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4月30日 报到时间:13:00-13:30

审查内容: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注:所有资格审查人员超过13:30未到的,视为个人放弃。

2、速录技能资格审查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30日 14:00开始;

考试内容:10分钟120字/分钟音频,形式为听打;

考试方式:机考。

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教育学历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的相关信息纸质材料);应届毕业考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读证明(盖学院章);

3、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上传此件的考生)原件和复印件。

三、审查考试地点

审查考试地点:海南中学(西门)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黄海中路928号

四、审查考试对象

审查报考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的考生。

五、注意事项

1、使用亚伟、E迅、飞耀输入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法院工作人员。

2、输入法软件,电脑内已经安装,严禁安装自备词库。

3、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个人放弃。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地点等待技能审查考试,不得随意走动。

六、防疫要求

1、相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江苏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考生现场出示“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测量体温;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均显示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2度)方可进入考场。

进入考试区域以后,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人员自行准备,自觉佩戴。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8日

原标题: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fy.haimen.gov.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49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