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他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4.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8年1月6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0周岁(即1996年1月6日以后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91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曾因违纪违规、工作失误等造成重大损害及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以诚信报名为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同时完成下列操作。
1.请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请务必扫描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未填写,将视为未完成报名;如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填报不准确,后续无法收到招考通知信息。
2.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gdssqjcy@dg.gov.cn(压缩包命名为“职位代码+报考姓名”,如A+张三),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提交的材料:
(1)《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粘贴本人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提供word版和本人亲笔签名后的pdf版,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命名;
(2)近三个月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文件名以本人姓名命名;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及户主页)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6)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按报考条件内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以邮箱或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请留意报名邮箱。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
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根据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未达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名提交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请留意报名所填邮箱或电话的信息,查收本人进入面试的情况。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安排事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可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事项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因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放弃的空缺名额,可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考察预告,组织开展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各岗位的招聘人数确定聘用人员。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下一次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启动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提出递补。
八、薪酬待遇和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不解决户口及住房等问题。
(二)聘用人员有原单位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将在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公告的相关附件(报名表、职位表、二维码)可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自行下载(http://dssqjcy.dg.gov.cn)。
(三)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咨询电话:0769-82992961、0769-82992230。
本公告由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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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3.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6日
原标题: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BcSmWJk2ADzYZoFTQ7k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