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三科。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17日。笔试地点设在南昌、赣州和上饶,考生报名时可在这3个城市中选择参加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
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面试具体日期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考生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及面试四项成绩之和。
三、体测、体检和考察
特警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对非特警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测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