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对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有何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十二、能否以双学位、第二学位报考?
双学位、第二学位的报考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除在报考资格条件中明确不接受的职位外,符合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十三、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可否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十四、2017年底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我省招录工作安排,8月份为公务员录用后报到上岗时间,7月31日前拟录用人员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2017年底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也可以报名,待其毕业离校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录用手续。如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录用。
十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
招录机关根据本单位职位需求,设置招考专业等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负责对本单位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解释和把关审查。考生对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向招录机关咨询,联系方式可在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页面“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
十六、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如何处理?
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考生正常参加笔试,不组织职位计划的核减工作。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通过全省公开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后仍然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党政紧缺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十七、哪些职位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招考职位注明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十八、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参加4月23日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其他招录机关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登陆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十九、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如何办理?
报考从村(社区)干部定向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不需缴费。其他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4月22日中午现场办理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2017年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低保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17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十、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何理解?
为确保公务员的基本素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等于考生能够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招录机关还要在所有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如某市州机关职位招考1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某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51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笔试排名第4,则也不能进入下一轮资格复审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