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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20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6-28

第七,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阅卷分数处理采用计算机自动合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零分、缺考或违纪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者查分申请。

3.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入围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请报考者报名确认后及时从网上下载保存,提前做好准备。

4.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7月23日至7月27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须在笔试前办理有效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三、关于报考职位和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2.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

3.资格审查未通过,是否可以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按要求完善报考信息后,可以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是否可以再报考其他职位?

不可以。

5.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录用全过程,由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6.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分别咨询各市、省直管县或省直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7.缴费后职位被取消的,是否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不含被核减的职位)时间为7月21日10:00—16:00。

四、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有哪些?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其中,报考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分别考《申论》A、B、C卷。职位有专业测试要求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公安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笔试。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8月22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8月23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省直考点设在合肥市。各市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

3.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者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4.有加试要求的职位什么时候加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特殊职位的加试一般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关于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录用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是否需要参加体能测评?

需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应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特别提醒: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请因怀孕、伤病、体弱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慎重报考。

3.什么时间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

体能测评和面试时间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入围人员可以关注安徽先锋网、各市指定网站的后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线下资格复审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4.如何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6.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各招录机关负责。

7.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 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