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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2018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三、笔试

31.笔试题本答题要求有哪些?

笔试题本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命制。

考生可以按照选报职位要求,选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

32.笔试公共科目《申论》是否分级命制?

按照国家关于分级分类科学考录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对县(区、市)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职位笔试公共科目《申论》分级命制。

33.参加笔试考试的要求?

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34.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5月底,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本人是否入闱面试等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35.笔试雷同甄别鉴定?

阅卷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委托国家专业机构对进行雷同鉴定,判定为雷同的考生,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均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进行违规处理。

36.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对南疆四地州和全疆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37.《汉语基础知识》有什么要求?

笔试选择使用维吾尔族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须参加《汉语基础知识》考试。

38.法官助理招录政策有何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法官助理。报考法官助理的人员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报考乌鲁木齐市及所辖区(除乌鲁木齐县)、克拉玛依市及所辖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和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的汉族考生应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参加司法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C类证书;报考其他地区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人员应持有法律职业资格C类以上证书(职位表中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以备注条件要求为准)。

以上免考范围不含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试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特殊管理C证人员。

四、考试考务费用

39.报名、笔试费多少?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承担。

40.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费用?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41.面试费用?

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承担。

42.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五、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部门有哪些?

资格审查是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的确认、审核。

⑴自治区区级机关及垂直管理单位负责本机关、本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⑵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铁路运输法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

⑶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州、市)党群系统职位(含人民法院职位)、行政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

4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审查。

⑴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⑵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

⑷自治区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县(市、区)、乡镇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自治区县(市、区)、乡镇基层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子女须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⑸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⑹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⑺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⑻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⑼报考面向工人职位的人员除提供职位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须提供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在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⑽报考面向农牧民职位的人员除提供职位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须提供户籍所在乡(镇)党委或政府出具的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