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资格审查
1.报考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报名资格初审的时间有规定吗?
报名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6︰00。遇到问题,请与招录机关联系。
由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关于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测、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咨询电话请在招录职位表中查询。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招录机关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录机关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七、关于笔试考务费用
1.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3.什么是职位改报?
报名缴费结束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录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地处偏远的单位和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的招录职位,将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和核减录用计划的情况,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上予以公布。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利,对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组织考生改报相关职位。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次改报。请有关考生在确认缴费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不愿改报职位的考生,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