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可于10月23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同时,报考者必须对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进行确认。报考者在网上进行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计划安排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一线执法职位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心理测评与面试同日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报考者可于10月31日通过招考专题网站查询“行政执法类职位”体能测评情况。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人员中因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从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职位报名环节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递补调剂人员”)将在招考专题网站公布,其余报考者将不再具备职位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