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市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按照本市公务员年度考试录用计划安排,上海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类公务员,包括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将对达到“行政执法类职位”面试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者组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11月4日9:00向社会公布,公开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11月4日10:00至11月5日16:00,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公开调剂后,如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达到“行政执法类职位”面试分数线但未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者中愿意接受调剂的人员组织统一调剂。
统一调剂结束后,招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递补调剂人员”开展职位报名。递补调剂职位简章和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11月6日向社会统一公布并开展网上职位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