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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33人的公告

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33人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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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甘孜人事考试网发布。本次招考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后,其他有关职位调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排名、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仅在甘孜人事考试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成人教育、在职教育、中专(中职)学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范围为甘孜州籍指2018年11月19日前户籍在甘孜州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甘孜州的纳入本州籍,州外籍考生在我州大中专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甘孜州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及查询结果。资格初审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8:00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只对考生所填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请考生审慎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8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 21日至 11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下列考生: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 11月28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作相应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甘孜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 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打印准考证应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不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5%。

2.笔试科目加试藏语文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的25%,《申论》占总成绩的25%,《藏语文》占总成绩的2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