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2018年度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安、法院、检察院机关公务员面试工作已于4月14日结束,根据《2018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按照考生总成绩及招录计划1:1的比列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8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安、法院、检察院机关公务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公告,请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