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公安局705办公室(东区新源路110号)初审,市委组织部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攀西人才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特警职位含专业技能测试)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公布,考生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 +《申论》成绩×12% +《专业科目》成绩×1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加分
治安管理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 +《申论》成绩×21% +《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及方式等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和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攀枝花”上另行公告。
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