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市统一部署,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0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0年全区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26名,其中:区级机关单位招考18名;镇(街道)机关招考8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组织工作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党建网()
路桥区人民政府()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全区各级机关单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台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3.报考区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8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报考不足1:8或超过1:80比例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19年12月29日9时—12月3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2月23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报考区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报考区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路桥区。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技能测评的,不再递补。军事技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单位在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全区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局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技能测评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
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不具有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