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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10人)

2018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10人)

上海发布 | 2018-01-04

市公安局警卫局主要担负中外要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安全警卫工作。2018年计划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0名。符合相关条件者可于即日起至2月7日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妥后发送至。

接收学科门类及专业

接收条件和要求

>>>>文化学历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以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上海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 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② 普通高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 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及以上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