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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493人)

2020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493人)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1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彝语文》或《藏语文》(要求加试的职位),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西昌市,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同时符合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加。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各招录机关(州级招考单位、县市委组织部)。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8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0年9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不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加试彝语文(藏语文)的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2.5% +《申论》成绩×22.5% +《彝语文》或《藏语文》×15% +笔试加分(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笔试任意一科缺考或违纪者不进行排名,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在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正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