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8年3月12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8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8年9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吉林省统一选派的“一村一名大学生”、“社区大学生助理”项目志愿者、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人员。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年龄、条件、资格、身份、户籍、经历、政治面貌)的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3月12日报名日期为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三、报名办法
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除涉密职位外)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3月12日8时30分至3月16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8年选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提示:请考生尽早报名,以避免因报名系统关闭而错失报名机会)。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3月15日19时,公布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及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在3月16日14时30分前可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18年报考吉林省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
考生报名时,要按职位条件设置中“学历要求”“专业及其它条件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图片;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3月12日8时30分至3月16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3月12日8时30分至3月17日14时30分(报考需要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或特殊专业考试职位的考生缴费时间为3月15日19时至3月17日14时30分)。
通过资格审查或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17日16时30分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或市(州)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5日至4月21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