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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2018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21世纪人才网 | 2018-03-09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3月15日9:00至3月20日12: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4月19日9:00至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4月22日(星期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22日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录单位确定,请于5月22日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本市2017年退役士兵,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条件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期间,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 号),由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