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一批公安系统职位录用工作已基本完成,招录计划中部分职位出现空缺,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开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批补录数量及人员范围
(一)补录数量。本次拟补录公安系统公务员729名。
(二)补录人员范围。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020年7月25日、26日公安系统职位笔试,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以上,未被正式录用,且符合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补录原则
补录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补录遵循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已经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
(三)补录人员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和补录职位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补录的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其中,申请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原报考职位须为“蒙汉兼通”职位或笔试时选择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的人员。选报“蒙汉兼通”职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须使用汉语言回答问题。
(五)补报职位资格初审以参加补录人员2020年6月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补录和职位选报只进行一次。未参加补录、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补录职位资格条件等的视为选报失败,失去补录资格。
三、补录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补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参加补录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补录职位表》、资格条件、有关要求、招录机关联系方式、本人报名信息、笔试总成绩、原报考职位等。
2.选报职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选报职位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9:00—18:30。参加补录人员在选报职位前须在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3.参加补录的人员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简章》、《补录职位表》和本公告中的有关要求、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4.选报职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低分到高分顺序,分段分批进行。
(1)45分(含)至60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9:00至11:0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1:0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2)60分(含)至65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1:30至13:3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3:3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3)65分(含)至70分(不含)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4:00至16:0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6:0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不能再参与下一分数段人员的职位选报。
(4)70分(含)以上人员,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6:30至18:30进行职位选报。本批次选报于2021年1月12日18:30结束,结束后已完成职位选报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参加职位选报、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报职位、选报职位失败等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