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报考费用条件之一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830-3190016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其中,叙永县、古蔺县职位达到1:3即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生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l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30日前(工作日内)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科(中共泸州市委2号楼二楼214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5月上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在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生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23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