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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394人)

2021年上半年四川成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394人)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下列报考者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3)确认后,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至邮箱(kszxkweb@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2021年3月11日前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相同(相近)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于2021年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区(即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区(即邛崃市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机关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在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将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审核(地址:成都市蜀锦路59号;联系电话:028—61884978)。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考生在参加本次考试前,曾享受过上述加分政策并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政策。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于2021年5月中旬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考生应携带贴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①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②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5月23日。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