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乐山市2018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412人公告

乐山市2018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412人公告

乐山人事考试网 | 2018-03-21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3月22日至29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2018年3月22日至28日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它职位。2018年3月28日8:00至29日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三)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22日至28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2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我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三个艰苦边远地区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色、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温馨提示:笔试、申请加分、面试、体检等阶段都需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指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下同)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市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将准考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身份证和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乐山市公务员局录用培训科(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主楼1012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温馨提示: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加分材料,不能委托他人代交材料,加分公告将不再单发,请考生按此公告及时办理加分申请。加分结果公示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开发布。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查询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公告于6月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市、区)的资格复审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7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为0分或者有违纪行为被取消单科成绩者均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告的要求,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

1.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事企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社区(村组)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请考生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规定(见附件2)办理。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在职人员(非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