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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雅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224人公告

2018上半年雅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224人公告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六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于2018年4月4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5·12汶川地震”重灾县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我市其他县(区)职位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个人,报考我市“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区)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我市其他县职位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我市重灾县(区)有: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4月24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交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区大众路19号三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二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查分结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6月下旬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