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笔试科目
攀枝花市2021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分为执法勤务职位、警务技术职位。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攀枝花市公安局70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初审、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在攀西人才网公示。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2月30日前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公布,考生可通过攀西人才网进行查询。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成绩×18%+笔试加分。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按照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有缺考科目或违纪行为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攀枝花市公安局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