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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甘孜州人民警察拟录及考察缺额后递补体检、递补考察公告(第三批)

2016下半年四川甘孜州人民警察拟录及考察缺额后递补体检、递补考察公告(第三批)

甘孜人事考试网 | 2017-09-05

根据《公务员法》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林业局、甘孜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关于 “考察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现将第三批拟录用人员、考察出现缺额递补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批拟录用人员公示相关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考生刘程作为拟录用人员,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

二、考察出现缺额后递补体检及递补考察相关事项

1.考察出现缺额后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务于2017年9月7日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无准考证打印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将不再递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出现缺额后递补进入考察人员(详见附件)于2017年9月7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政工科领取政审考察表,并按程序接受政审考察。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告。

3.考察工作按《关于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实施。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原标题:关于2016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三批拟录用人员公示及考察出现缺额后递补体检、递补考察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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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