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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北海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9广西北海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北海人才网 |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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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2019年度报考北海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

(二)地点:北海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9年6月12日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