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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

2020黑龙江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

按照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公安厅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已报考2020年黑龙江省公安厅职位并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所有职位考生均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评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不进行递补。

二、时间地点

(一)测评时间:11月6日(星期五)

考生采用分组测试方式进行,请考生自行查询本人分组情况和集合时间(附件1)。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测试,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二)集合地点: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门前(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警官路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网公布的《202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考生须知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材料。

1、填写《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下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表须知(附件3)后自行打印并填写相应内容。

2、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下载《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认真阅读并签字。

(二)体能测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备并携带以下材料、物品参加:

1、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

2、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5、黑色钢笔、碳素笔或中性笔;

6、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

7、口罩及消毒液等必要的防疫用品;

8、根据当日气温自行准备保暖衣物。

(三)相关要求

1、通讯工具、电子器材一律不得带入测评场地,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

3、考生参加测评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护场地及器材。

4、外地考生建议提前一天抵达哈尔滨市,并提前了解集合地点位置及路线。

5、考生阅此通知后,须于11月3日(星期二)11时前编辑手机短信“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测评组别+组内测评序号,准时参加测评”,发送至号码“”(注:此号码为接收短信专用号码,不受理电话咨询)

示例:张某某/黑龙江省公安厅/一组1号,准时参加测评

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00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考生,需于11月4日(星期三)10时,将缓测申请(附件5)、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包括但不限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材料等)、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康复周期等材料送至黑龙江省公安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联系电话同咨询电话)。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未经申请同意,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及后续考录资格。

6、考生需提前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时供工作人员查验。测评前14日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参加测评时要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经主办方和防疫部门及时处置后,符合测评条件的方可参加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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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0年11月2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公安厅202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ljsgwy.org.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684